公民一生有几次改名字的权利
【法律分析】:只要是合理的情况下,没有更改姓名次数的限制。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更改姓名,没有次数限制。
在中国,根据《中华人民姓名条例》,一个人一生只能改名三次。第一次是未成年时由父母为其取的名字;第二次是成年后自己可以申请更改名字;第三次是因婚姻、离婚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名字。
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
法律分析: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只能更改一次或者两次姓名,想更改姓名是可以的,但是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、使用、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。
更改姓名,没有次数限制。
一个公民改名字没有次数限制。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
变更名字没有次数限制,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姓名权,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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