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全集《鼎第五十》原文赏析与注解
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《复》。复则不妄[14]矣,故受之以《无妄》。有无妄,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《大畜》。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《颐》。颐[15]者,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《大过》。
【原文】 《象》曰:泽上有雷,归妹。君子以永终知敝[3]。 【注释】 [3]永终:贯穿全过程。敝:通“弊”,弊病。 【译文】 《象辞》说:归妹之卦,下卦为兑,兑为泽;上卦为震,震为雷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贲。君子以明庶*[3],无敢折狱。【注释】[3]庶*:各项*事。【译文】《象辞》说:本卦上卦为艮为山,下卦为离为火,山下有火,火燎群山,这是贲卦之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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