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
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: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而最新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宣判后,各方当事人并未提出上诉。
可以,但是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出。
一方 结婚 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侵犯了相对方的知情权,因此,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 诉讼 。
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,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的,对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。
婚姻可撤销只有两种情形: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;一方患有重大疾病,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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